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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軍警騙女性金錢 男子獲刑三年
《法制周報》通訊員 丁濤
近日,湖南省漢壽法院對一冒充公安警察、軍人騙取女性財物的刑事案件進行了公開審判,一審以招搖撞騙罪、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分別判處被告人熊某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一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
2012年國慶節至2013年1月間,熊某(男)先後通過QQ與被害人吳某、毛某、李某相識,編造自己是廣州軍區特種兵、常德市公安局民警的身份騙取吳某、毛某、李某的信任,以各種藉口騙得三人人民幣53400元。
法院認為,熊某以謀取非法利益為目的,冒充軍人招搖撞騙,擾亂社會秩序,其行為已構成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鑒於被告人熊某到案後,如實供述了所犯主要罪行,依法可以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編輯:SN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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