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記者徐超 日前,龍崗區法院依據特殊程序審結一宗涉凶殺強制醫療案件,因被告人戴新竹買房某經法定程序鑒定為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遂依法決定對其實施強制醫療。這是龍崗區法院受理的首宗強制醫療特殊程序案件,由公安機關執行,政府出錢治療。
西服醫學鑒定證實作案時處發病期
龍崗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戴某2004年12月因精神異常在湖南邵陽寶慶精神病醫院接受治療,但未痊愈,此後又多次發作。2013年7microSD月某夜,戴某與其妹(28歲)在位於阪田街道的共同暫住地因故發生爭執,戴某遂奔向廚房拿來菜刀朝其妹妹臉上和身上一通亂砍,致其妹妹當場死亡。後戴某又持刀對死者進行分屍,正好被對面樓里的幾個人看到,目擊者趕緊報警,警察立即趕赴現場後將戴某當場抓獲。因戴某在看守所行為表現異常,警方對其親屬進行詢問方得知其有精神病史。
深圳市康寧醫西裝院出具的精神病醫學鑒定意見證實,戴某在作案時處於精神病高發病期間,辨認和控制能力完全喪失,不具有刑事責任能力。
龍崗區檢貸款察院遂於20 13年12月以深龍檢醫申(2013)1號強制醫療申請書,向龍崗區法院提出對戴某進行強制醫療的申請。
強制醫療費由政府支付
龍崗區法院審理後認為,戴某實施殺人行為,嚴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雖經法定程序鑒定其為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精神病人,但其病情仍較嚴重,存在繼續危害社會的可能,故依據2012年3月1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最新規定,應對其予以強制醫療。
南都記者從龍崗法院瞭解到,此案跟全國其他地方判決案例相似,該判決由公安機關執行,強制醫療的費用政府支付。
(編輯:SN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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